有些1明明看起来那么普通,却可以那么自信。今天,想从历史文化的角度,聊聊这个话题。
先抛个人观点:
我全力反对攻比受高级(优越)的认知,有些攻意淫久了,真觉得自己是高级物种;有些受跪舔久了,就习惯自己是二等同志。
我不认可攻多受少导致攻优越的说法。所以下面的论述里,会搁置这个观点。
关于基友之间是否需要分攻受的问题,是个人的选择自由,我们不强求不批判。
此文仅仅是针对为什么有些基友认为攻比受高级、优越,这一心理的形成的历史文化原因进行探讨。
01
历史原因
攻比受优越的心理,自古就有。这种认知,不仅存在于同性群体内部,社会大众对同性恋内部的角色划分也会有类似看法。这种看法,来源于相应历史下,法律对同性关系的态度。
关于同性性行为的法律审判,最早可以追溯到古巴比伦时期。
古巴比伦早期的性法律,立法原则通常与道德无关,与财产有关。在不涉及财产问题的前提下,男人可以与另一个男人发生性关系。在古巴比伦,男人间的性行为几乎不受任何限制,甚至gang交都不是禁忌。
后来的亚述人沿用了巴比伦的性法律,对于男人间的性行为同样宽容,但是宽容有度。
转折点来了!
亚述人认为,一个男人如果经常为其他男人提供性享受,会受到鞭打、罚款等轻微惩罚,但这并不意味同性恋是非法的,只是因为当事人的名声受到损坏。
注意!这里“为其他男人提供性享受的男人”,指的就是用屁屁服务同性的男人,就是受。
同时,法律严惩同一阶级男性之间的强奸。男主人强奸自己的男奴隶则是合法的,也不惩罚与男妓发生性关系的上等阶级的男性。
什么意思?强奸这种我们如今共识的犯罪行为,在那时的判决因素是被强奸者(被插入)的身份。强行进入男奴身体就没事,强行进入同一阶级的男子身体就会被严厉惩罚。因为人们认为,被进入的男子在社会地位上,必须低于进入方。
明确出台打击同性恋的法律是由查士丁尼一世颁布的。这位傻X将地震怪罪于男人之间的性行为。但实际情况是,罗马的法规在实施中很可能并没有追究一半的同性恋者——那些采取主动姿态的人。
到了古希腊,某段时期人们更是认为一个被进入的男子,把自己降到了妇女的卑微地位上,在战场上他就得不到信任。而进入方,则是成熟、英勇的表现。
总之,古希腊和古罗马对于性行为的审判,不是基于性别,而是基于性关系中的主动与被动的角色划分,并且都将被动方置于弱势、低等的地位。
02
文化原因
在传统的异性性生活中,男性通常起主导作用,由他刺激伴侣,进入她的身体。基于惯性思维,人们通常认为同性爱侣分别承担相似的主动(男性)及被动(女性)角色。
在传统的异性恋关系里,男性的性特征中带有强烈的侵略性和统治性。这从他们的口语表述中可以窥探一二。比如“我得到她了”,“我拥有她”,“我干了她”,“她向我屈服了”等。
这种带有侵略性和统治性的性特征,也延续到男同性恋的关系里。男同性恋的主动方,将其性行为赋予征服、占有和侵略的色彩。【当代基友图鉴】里采访的《为什么有些gay从来不做0》中几位受访者,都表示做进入方的快感,除了生理之外,更来自于征服对方的心理快感。
征服者的优越感,强于被征服者。
另一种情况。发生同性性行为的男人不一定就是同性恋,但他们的性表现也会影响到同志群体内部的认知。
在监狱、单性别的寄宿学校等局限环境下,异性恋男子也会有“情境式”的同性行为。监狱里的“老大”需要一个“女孩”(通常是女性化且相对弱势的男青年)来解决生理问题。这种关系通常以暴力为基础,被暴力进入的男性通常都是屈服于他人的角色。
这种情况下,群体里的地位决定了谁做攻谁做受。强势地位的做攻,弱势无能的做受。
在一项同性性行为的跨文化研究中,调查显示:在很多社会里,由于接近女性非常困难,同性性行为被默许为性jiao的替代物。其中的主动角色,不附带有任何耻辱,相反,被动角色的男子要承受很大压力。
03
性爱原因
攻觉得比受高级,第三个原因可以具化到性爱体位中。我们姑且就叫它【性爱原因】吧。
通常情况下,攻在上受在下,这从他们的英文指称里就可看出(Top VS Bottom)。性爱中的体位姿势,和双方的权利关系是相互影响的。
举个例子,《色戒》中王佳芝和易先生的三场床戏,就是双方关系的绝佳体现。
第一次是易先生用“强暴”的方式跟王佳芝发生关系。易先生在上,王佳芝在下,前者居高临下,后者弱小卑微。
第二次床戏发生时,易先生准备投靠王佳芝所在的那股势力。这一次两人用了平躺体位,代表两人的关系已经处在平等阶段。
第三次王佳芝已在关系中占据主导地位。所以王佳芝是在易先生的上面;相反,易先生是各种爱抚。
同性性爱关系里,攻处于上方,是否也会形成自己的优越心理?
还有一种可以扩展的说法,虽然有点扯,倒不失为另一种思考的角度。
在同性性爱中,攻的工具是JJ,受的器官是菊花。东西方文明里都有生殖崇拜,以男性阳具崇拜最盛,但很少有听过“菊花崇拜”的。阳具崇拜被赋予了很多意义,西方文明习惯将其看作是力量和权威的象征;而东方文明更喜欢将阳具与庇护、丰产、永存联系在一起。
私想,由于性爱中使用的器官不同,是否也会与不同角色的心理优势有关?
历史沿袭的心理,并不代表这种心理就正确,就如歧视妇女,歧视黑人等。一个人,仅因为自己在同性行为中的性爱分工,就产生浓浓的优越感,这种自我意淫般的,高人一等的感觉,煞是可笑。
关于这个问题,你们怎么看呢?